客户服务

2015.12版服务条款

摩根全球购物的购物安心保证,让您的网络购物更加放心!跨国交易往往存在风险,摩根全球购物秉持负责之态度认真处理每一案件,为了让您更能享受海外在线商品竞标以及购物的乐趣,摩根全球购物提供您以下之服务保障!

认知与接受条款

首先,当您开始使用本公司所开发之系统时,即表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声明之所有内容。

摩根国际购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依据以下服务声明提供您便利的跨国竞标与购物交易平台系统(摩根全球购物),并将会员所支付至本公司之货款代付至海外之公司或是个人,协助会员完成商品之购买程序,且透过委托国际物流公司采个人报关方式将商品运送至顾客手中。

本公司有权于任何时间修改或变更声明之内容。建议您随时注意声明中之修改或变更。 于本公司之任何修改或变更声明后仍继续使用本公司所开发之系统时,本公司将视同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所有之修改及变更。若您为未满法定年龄(二十岁)之未成年使用者,除应了解上述声明之外,并应于您的家长(或监护人)阅读、了解并同意本公司声明书中之所有内容后,方得使用或继续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务。当您使用或继续使用本公司服务时,本公司将视同您的家长(或监护人)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公司声明之所有内容及其后修改变更。

与第三人网站的链接与免责事项

在使用本公司所开发之系统时,本公司无法针对卖方资格或商品之详细进行严格审查,任何会员在透过本公司所开发之系统参与海外电子商务平台竞标或是购物时, 本公司仅能够提供该卖家于当地电子商务平台所认定的信用评价作为判断基础;在委托购物的服务时,本公司仅能够以网页之规模或是风评提供会员作为基本参考。本公司与海外之商家或卖家无任何直接交易之关系存在。因此,所产生之任何交易风险、商品损坏需要由会员自行负担。本公司将无法全部承担其责任。

本公司之系统允许会员在日本雅虎网站上竞标,确定得标后,本公司会将代收您的所有款项(除系统使用费)以您的个人名义代付给商家或个人,代付款项后委请商家或国际物流公司将目标物以您的个人名义,以EMS或其他国际物流公司申报运送到您的手上,本公司不承担卖家不寄货的风险,不负责目标物的质量问题。另如遇会员购买目标物后额外产生之维修、退货等问题,本公司将视情况配合受理惟须额外收取相关费用

会员于本公司所开发之系统选购商品时,若不幸发生网络诈骗、商品损坏或质量不良等问题时,本公司仍然会秉持最大的诚意与会员共同面临诈骗或是商品瑕疵问题。

凡是本公司会员享有以下的保障:本公司会员独享之购物风险保证

请注意:透过本公司所开发之系统参与海外电子商务平台竞标物品时,卖家之综合信用评价在100以下,或是坏评价超过20,不适用以下保证。

网络诈骗以及商品遗失理赔保证

为了维护会员网络购物安全,本公司推出网络诈骗全额理赔制度。若成功以本公司所开发的系统成功竞标日本雅虎的商品,凡符合本公司之规范,若已将款项汇给卖家,但最后因卖家个人因素或是账号停权造成未到货之情况时,本公司将负责全额理赔该商品的相关费用。

若成功以本公司所开发的系统成功购得商品,凡符合本公司之规范,若已将款项汇款完毕后,卖家或商家无寄出商品或是商品于运送途中遗失。本公司负责赔偿,赔偿之最高理赔上限20,000 NTD 为最高上限。所理赔之商品需要寄回至本公司。商品之所有权亦属于本公司所有。

注意:

  • 由于目前名牌仿制品盛行。请会员透过本平台在下标或是委托购物时,注意商品的真伪。如有疑问可以透过委托发问之服务,由专员询问卖家。若不幸购得仿制品时,专员将会协助联络卖家退货事宜。若卖家无法退回已售出之商品时,本公司亦无法提供赔偿。
  • 评价在100以下或是坏评价超过20时,本公司不建议会员交易此商品。若会员坚持要进行交易而又发生商品未到货等问题时,将不适用此补偿办法。
  • 预购、代理购物之商品于通知发送日开始1个月内无到货通知经查证为诈骗网站者不予理赔。

新品运送损坏全额赔偿

当会员所购买的商品为新品,但发生运送损坏之情形时,商品之修缮费用由本公司负责理赔,若不能修缮的商品,本公司将无条件全额理商品费用,理赔后商品之所有权属本公司所有。

请注意:收受商品后三日内请立即反应商品问题,若超过时效恕不受理。

负责理赔之相关说明

本平台之会员须了解购买古董品或易碎品时,须按照投保比例理赔。若希望这些商品能降低运送时产生之损坏风险,请先透过系统对该商品加强包装。若商品仍不幸损坏时,本公司也会与卖家沟通联系,为会员争取应有的权益,相关服务为付费制。请体谅本公司仅提供系统开发之服务且非商品之原始卖家无法对包装不足之损坏给与保证或理赔。只能根据各电子商务平台之规定,同时站在会员之立场尽全力为会员争取权益让伤害降到最低。

若商品于遗失时,赔偿之最高理赔上限20,000 NTD 为最高上限。

玻璃、陶瓷易碎品、模型、搬运易损坏商品,请事先告知本公司之工作人员该商品需加强包装,本公司之工作人员除了会要求商家于出货时加强包装之外,并要求负责运送之国际物流公司在收到商品时,再次确认包装之完整度。加强包装所产生之包材费用另计。如果商品本身为玻璃、陶瓷易、碎品、组装之模型、有锐角易折损、严禁区折、过重怕摔、不可挤压等等,此类商品在寄送中皆易发生损坏,且卖家所提供的保证往往不包括海外运送,所以往往无法与卖家求偿。此外,国际物流公司在运送时亦不负责运送损坏责任,若无对商品投保时所有风险须由买家承担。

若当海关查验商品造成商品无法顺利通关,导致商品送达时间延期时,本公司无法针对此状况退货及退费。

商品抵达本公司配合之相关物流仓库后,请会员务必于14天内完成结账,以便工作人员将商品寄出,以维持本公司台湾仓库空间有效的利用。若于14日内发现物品遗失问题时将适用于本公司之会员理赔条款并且全额理赔。若超过14日起商品之尚未完成第二阶段结账且不幸发生商品于物流据点遗失之问题,本公司将按照商品之存放时间与商品原始购买价格为基础理赔商品。放置时间每超过1个月理赔金额减少10%。

会员透过代标或代购之商品均于抵台后由本公司配合仓储保管,如有逾越14天未结账者,本公司将于翌日起开始就该商品酌收其仓储费用,计算标准以每件包裹每日个别收取50日元,直至结账之日为止;如该商品已逾越60天未结账者,本公司则视同会员同意放弃该商品之所有权,本公司将不再另行通知,亦不再负保管责任,且有权处理该商品,会员事后不得再请求相关损害赔偿事宜。

请注意:除另有约定外,本约定书之所有通知均得以电子邮件为之,并于该邮件寄发至会员所注册之信箱时,不论是否已经会员读取或遭退回,皆立即发生送达通知之效力。另会员亦同意本公司得以于自身网页上公告之方式为之,并于网页上公布后,不论会员是否读取其公告内容,亦即发生通知送达之效力。

相关费用实报实销

为了确保交易之透明,本公司提供卖家通知的结标信备会员查验。透过如此的保证,会员可以清楚了解到详细的各项费用确实为实报实销。本公司秉持诚信原则长期经营的服务态度为会员完成每一笔海外在线商品购物或是竞标的委托。

请注意:当所购得之商品抵达台湾后,系统将会采用EMAIL等方式通知会员。请尽速完成第二阶段的国际运费与相关费用的结算动作;超过两周以上未进行第二段结算的商品,本公司不负担管理及赔偿责任。

您的注册义务,为了能使用本公司之服务,您同意以下事项

(1)依本公司服务注册表之提示提供您本人正确、最新及完整的数据。

(2)维持并更新您个人资料,确保其为正确、最新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错误、不实或不完整的数据,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账号,并拒绝您使用本公司服务之全部或一部。

会员账号、密码及安全

完成本公司之服务的登记程序后,您将收到一个密码及账号。维持密码及账号的机密安全,是您的责任。您并同意以下事项:您的密码或账号遭到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您将立即通知本公司, 且每次联机完毕,均结束您的账号使用。

使用者的守法义务及承诺

您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公司之服务,并承诺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规及一切使用因特网之国际惯例。若您系中华民国以外之使用者,并同意遵守所属国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本公司所开发之平台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购买违反中华民国、日本国或任何进口国之相关法规的任何物品以及包括:枪、炮、弹药、动植物、生食、药品等。 未能详尽告知的部份,本公司有权拒绝会员之委托。

管辖

关于会员与本公司所产生之服务纠纷。将依照中华民国法律规定,并以台湾新竹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知识产权的保护

本公司所使用之软件或程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信息、数据、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 有其知识产权。 任何人不得径自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进行还原工程、解编或反向组译。

拒绝或终止您的使用

基于其自行之考虑本公司有权立即暂停、中断或终止您的会员资格并拒绝提供您任何之服务,且对使用者因此所产生之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害,不负任何责任。

重要事项

  • 会员所订购之商品为会员本人透过网络于国外网站指定所订购,并非本公司所自行生产、制造后转卖给予会员。
  • 本公司系属系统服务提供商,会员因使用本系统,故本公司对于会员所授权之任何案件仅收取系统服务费,其系统服务费请参考费用说明。关于该费用之发票,本公司将于会员所授权之案件结案后,始开立之。
  • 会员所透过本公司代为订购之国外商品,于商品价格及国际运费部份,本公司并无赚取任何差价获利。本公司于收到会员款项后,即将该商品(及其他费用)新台币金额全数兑换成外币并汇往国外商家,或另请商家为会员支付所订购之商品金额,此部份均属代收代付行为,对此本公司除系统服务费之外,商品部份属个人交易行为是不需要开立发票(唯以本公司名义代会员进口货物除外)但具有诚实告知之义务。
  • 本公司代会员进口货物,是以本公司名义办理进口通关,协助客户报关所必须缴纳的关税、货物税与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为本公司,其进口报单营业税进项税额由本公司全额扣抵。本公司依法将该笔货物之价格(含关税、货物税或烟酒税及相关进口报关费用)开立应税发票给客户,其发票注明「代购」字样。

本公司依据以上服务声明提供您便利的跨国交易平台。
于本平台浏览之任何商品皆为免费。
感谢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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